1月8日,区政府区长成定彬主持召开第3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李智勇,区政府副区长费绍军、陈丽、田铁钢、张贤义出席会议。区人大副主任程继平、区政协副主席王志辉、区人武部部长李学兵、区政府决策咨询顾问杨玉林及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区安监局《关于审议〈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送审稿)〉的请示》,会议议定:为切实改善我区城市空气质量,防止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区中心城区及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会议审议了区交警大队《关于解决城南大桥东端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卡口设备所需经费的请示》,会议议定: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意在城南大桥东端增设1套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卡口设备。
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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