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浏览文章

五通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开展职工大病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8/1/17 10:28:48  来源:五通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录入: 社保局  字体: 繁体中文 特大    颜色: 绿

各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切实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7年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了《乐山市职工大病保险试行办法》,市财政局设立了专账统一管理职工大病保险资金。现将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工大病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乐人社发[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参保范围的各个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大病保险;请属于参保范围的个体参保人员及时到区社保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可在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后通过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扣缴)。

附件: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职工大病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通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1月12日

附件:乐人社发〔2018〕1号关于开展职工大病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分享到: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