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浏览文章

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公告(2018)003号

日期:2018/1/18 11:37:01  来源:国土资源分局  录入: 国土资源分局  字体: 繁体中文 特大    颜色: 绿

遗 失 公 告
  (2018)003号

    权利人乐山市环保设备厂因保管不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8年2月8日之前)到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302033

序号权利人证书号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权类型
3乐山市环保设备厂五国用(籍)字第6567号牛华镇商业街71-81号城镇住宅887.28划拨

 
分享到: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