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区地方志办公室办事程序
地方志及馆藏资料查阅利用程序
1.可公开的地方志资料及馆藏资料,查阅服务程序为:①查阅人到局(办)出示有效证件或单位证明→②工作人员查证核实→③登记→④提供查阅或自行复制服务。
2.未公开出版资料或不宜公开的内部资料,一般不提供查阅利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