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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婚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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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补领婚姻登记证

办理部门

五通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申请条件

遗失结婚证需要补办的公民

办理材料

1、双方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

2、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档案;

3、办理相关证件所需的照片、资料。

办理流程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1)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2)档案不在此处管理的,则提供查阅到的婚姻登记原始档案,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 (村(居)民委员会、镇乡政府盖章) 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此证明必须是五通桥区辖区内的镇乡),且提供区档案馆提供的资料遗失证明。

办理地点

五通桥区竹根镇双江路308号(区妇幼保健院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至下午17点

联系电话

0833-3306057  0833-3301423

法定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

及标准

补领婚姻登记证每对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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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备注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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