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 环保督查 >> 信访案件 >> 浏览文章

五通桥区受理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处理情况一览表(截至2017年9月27日)

日期:2017/9/27 14:54:26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 迎检办  字体:  繁体中文 特大    颜色: 绿
序号受理编号县(市、区)信访举报反映情况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约谈情况问责情况
15111002017092203乐山市五通桥区五通桥区石麟镇大桥村3组煤矿附近的一处养殖场粪便直排入水沟,影响环境2017年9月25日,调查组现场核查,未发现徐建洪养殖场有直排情况。责任单位:五通桥区人民政府;责任领导:五通桥区副区长:任罡;责任人:五通桥区农业局局长吴永胜。
该养猪场建有储液池2个,容量50立方米,配套设施实现了干湿分离。养猪场粪污经处理後全部就近还田,还田面积100亩,符合《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养殖专业户应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粪便贮存设施的总容积要与畜禽养殖规模相匹配,与农林作物生产用肥间隔时间相匹配”的要求。(一)要求徐建洪养猪场加强管理,禁止粪污带(流)入周边道路、水体等区域,增强粪水还田的科学性;区农业局负责落实人员做好监管和巡查(责任单位:五通桥区农业局,责任人:吴永胜)。
走访中,调查组了解到该养猪场在前期确有储液池渗漏现象。业主在调查组现场核实前完成整改,消除了渗漏问题。(二)石麟镇政府负责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责任单位:五通桥区石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聂舸)。
综上,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分享到: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