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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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退役军人安置程序

办理部门

五通桥区民政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江西省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申请条件

退伍义务兵

办理材料

1.退役证、2介绍信

办理流程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将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区民政局优抚安置股报到。2.优抚安置股在收到退役士兵个人档案,并核实相关资料无误后,在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落户介绍信为其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地点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133号(区政府大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9点至下午17点

联系电话

0833-3306373

法定办理时限

证件手续齐全的,当即办理接收报到手续;退役安置计划下达后,90日内基本完成安置

收费依据

及标准

免费

表格下载

暂无

备注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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