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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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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办理部门

 五通桥区公安分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

办理材料

1、毕业证或者退学证明;
 2、《户口迁移证》;
 3、《户口本》;
 4、原籍单位、村居委会同意落户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户藉派出所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乡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9点至下午17点

联系电话

0833-3305891

法定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者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户口薄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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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备注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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